4.金属结构
约 9635 字大约 32 分钟
2025-03-26
第三册《金属贮罐、球形罐、气柜及其它金属结构工程》册说明
一、第三册《金属贮罐、球形罐、气柜及其它金属结构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新建、改扩建安装工程项目中金属贮罐、气柜、火炬及排气筒、料斗料仓、工艺金属结构预制安装和球形罐组对安装。
二、本册定额编制依据
㈠ 定额依据
- 《石油化工行业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9年版)第三册《金属贮罐、球形罐、气柜及其它金属结构工程》;
-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GYD-205-2000);
-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第一册 《焊接》(GJD201-2006);
第二册 《切割、坡口加工》(GJD202-2006);
第四册 《检验、试验、吹扫与清洗》(GJD204-2006);
第五册 《吊装与水平运输》(GJD205-2006);
第七册 《设备制作、组对、安装》(GJD207-2006)。
㈡ 标准、规范依据
国家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及其他行业发布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标准。
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钢制球形储罐》(GB12337-98);
2.《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4-98);
3.《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95);
4.《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5.《石油化工低温钢焊接规程》(SH/T3525-2004);
6.《石油化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T3507-2005);
7.《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储罐施工工艺标准》(SH/T3530-2001);
8.《球形储罐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T3512-2002);
9.《石油化工铝制料仓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13-2000);
10.《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SH3514-2001)。
㈢ 其它资料
1.调研收集的基础资料;
2.典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 相关的标准图集和技术手册。
三、本册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㈠ 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场地二次平整与垫层处理。
㈡ 设备试压时的临时管线敷设与拆除。
四、使用说明
㈠ 应执行相关册定额的项目
1.各种吊耳制作安装、吊装加固执行第一册《设备安装工程》中相应项目;
2.刷油、绝热、防腐蚀、阴极保护执行第九册《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中相应项目。
㈡ 附件安装用的连接螺栓、销钉、垫片均按随设备附件配套供货考虑。
㈢ 设备水压试验项目中试压用水另行计算。
㈣ 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
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的计取,以设计标高正负零为准,安装高度超过40米时,超过部分按定额人工费、机械费分别乘以表中规定系数:
| 安装高度 | 40~60m | 60~80m | 80~100m |
|---|---|---|---|
| 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系数 | 0.15 | 0.25 | 0.45 |
㈤ 下列费用按表中规定系数计取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算基数 | 系数(%) | 其中人工费(%) |
|---|---|---|---|---|
| 1 | 脚 手 架搭 拆 费金属贮罐预制安装 | 人工费 | 20 | 25 |
| 2 | 脚 手 架搭 拆 费球形罐组对安装 | 人工费 | 25 | 25 |
| 3 | 脚 手 架搭 拆 费气柜、料斗、料仓预制安装 | 人工费 | 20 | 25 |
| 4 | 脚 手 架搭 拆 费火炬、排气筒组对吊装 | 人工费 | 7 | 25 |
| 5 | 脚 手 架搭 拆 费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 人工费 | 10 | 25 |
| 6 | 脚 手 架搭 拆 费无损检测及热处理 | 人工费 | 15 | 25 |
| 7 |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施工降效增加费 | 人工费 | 6 | 100 |
| 8 | 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 | 人工费 | 6 | 100 |
第一章 金属贮罐预制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拱顶、浮顶、内浮顶金属油罐,低温双层拱顶罐及其附件的预制安装。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㈠ 钢卷板的开卷与平直。
㈡ 油罐外部的平台、梯子、栏杆制作安装。
㈢ 现场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
㈣ 附件、机加工件的制作与加工。
㈤ 焊缝的预热、后热和焊后局部热处理。
㈥ 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㈦ 油罐水压试验时油罐基础沉降观测。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㈠ 金属油罐预制安装项目是按一个工地同时建造同系列两座以上(包括两座)油罐考虑的,如果一个工地只建造一座油罐时,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1.25。
㈡ 油罐水压试验是按同容量的两座(包括两座)以上油罐连续交替试压考虑的,如一座油罐单独试压,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1.30。
㈢ 内浮顶油罐水压试验执行拱顶油罐水压试验项目,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1.20。
㈣ 油罐密封、附件(包括孔颈或加强板)均按成品合格件供货考虑。
㈤ 油罐预制安装定额项目中型钢圈煨制和擗八字,执行本册定额第七章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㈥ 不锈钢油罐的配件(不含加热器制作安装)安装执行碳钢油罐配件安装相应项目,基价乘以系数1.30。
㈦ 金属油罐主体预制安装中未列主材用量,执行定额时,型钢、钢板、钢管应根据工程项目的供应条件,按设计施工图或现场实际配板图所列净重量,依据下表所列主材损耗率另行计算主材用量。
| 序号 | 主材名称 | 供应条件 | 损耗率% |
|---|---|---|---|
| 1 | 平板 | 设计选用的规格 | 6.2 |
| 2 | 平板 | 非设计选用的规格 | 按实际情况确定 |
| 3 | 毛边钢板 | 按实际情况确定 | |
| 4 | 卷板 | 卷筒钢板 | 8 |
| 5 | 型钢 | 设计选用的规格 | 5 |
| 6 | 钢管 | 设计选用的规格 | 3.5 |
㈧ 浮顶油罐(自动焊)底板板幅调整
油罐底板预制安装项目中每块中幅板规格按下表尺寸取定;每块中幅板周长不足或超过表中取定尺寸时,执行底板板幅调整相应子目,如周长减少,定额基价增加;如周长增加,定额基价减少;边缘板板幅变化不调整。
| 序 号 | 油罐容量 (m3) | 每块中幅板板幅(m) | ||
|---|---|---|---|---|
| 长 | 宽 | 周长 | ||
| 1 | 50000 | 14.8 | 3 | 35.6 |
| 2 | 100000 | 14.8 | 3 | 35.6 |
| 3 | 125000 | 15 | 2.75 | 35.5 |
| 4 | 150000 | 12 | 2.6 | 29.2 |
㈨ 浮顶油罐(自动焊)壁板板幅调整:油罐壁板预制安装项目中壁板规格和数量按下表尺寸取定;如壁板节数和张数不足或超过下表时,执行壁板板幅调整相应子目。节数、张数增加,定额基价增加;节数、张数减少,定额基价减少。
| 序号 | 油罐容量(m3) | 每块板长×宽(m ) | 每座罐节数 | 平均每节张数 |
|---|---|---|---|---|
| 1 | 50000 | 10.5×1.95 | 10 | 18 |
| 2 | 100000 | 11.80×3.0 | 8 | 24 |
| 3 | 125000 | 12.75×2.45 | 9 | 20 |
| 4 | 150000 | 12.60×2.7 | 8 | 25 |
㈩ 浮顶油罐(五万立方米以上)预制安装项目中未包括罐底圈带接管壁板的整体热处理。
(十一) 浮顶油罐附件DN500导向管、量油管制作安装定额中包括量油管、导波管、平均温度计管的制作安装。
(十二) 若设计要求油罐焊接时采用的焊接材料与定额中取定的焊接材料不同时,可按实换算焊接材料单价。
(十三) 油罐的胎具未包括在罐本体预制安装定额内;胎具均按重复使用考虑,每套胎具的制作定额按一个工地同一时期安装同结构、同容量的台数一次摊入,并提供胎具的参考周转次数,即同一工地建造的同结构、同容量的台数在周转使用次数范围以内时按配置一套计算,批量超过周转使用次数范围时可增加计算一次。
胎具周转使用次数见下表
| 序号 | 胎具项目 | 适用贮罐容量(m3) | 周转使用次数 |
|---|---|---|---|
| 1 | 立式油罐壁板卷弧胎具制作 | 100~150000 | 一个工地一套 |
| 2 | 拱顶、内浮顶油罐顶板预制胎具制作 | 100~20000 | 一个工地一套 |
| 3 | 拱顶、内浮顶油罐顶板组装胎具制作 | 100~20000 | 10 |
| 4 | 拱顶、内浮顶油罐顶板组装胎具安装拆除 | 100~20000 | 每台罐计算一次 |
| 5 | 拱顶、内浮顶油罐桅杆倒装吊具制作 | 100~20000 | 10 |
| 6 | 拱顶、内浮顶油罐桅杆倒装吊具安装拆除 | 100~20000 | 每台罐计算一次 |
| 7 | 拱顶、内浮顶油罐充气顶升制作 | 100~20000 | 10 |
| 8 | 拱顶、内浮顶油罐充气顶升安装拆除 | 100~20000 | 每台罐计算一次 |
| 9 | 内浮顶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制作 | 100~10000 | 10 |
| 10 | 内浮顶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安装拆除 | 100~10000 | 每台罐计算一次 |
| 11 | 浮顶罐内脚手架正装胎具制作 | 50000~150000 | 10 |
| 12 | 浮顶罐内脚手架正装胎具安装拆除 | 50000~150000 | 每台罐计算一次 |
| 13 | 浮顶罐船舱胎具制作 | 3000~150000 | 10 |
| 14 | 拱顶、内浮顶油罐临时加固件制作 | 100~20000 | 5 |
| 15 | 拱顶、内浮顶油罐临时加固件安装拆除 | 100~20000 | 每台罐计算一次 |
(十四)金属油罐预制安装中预制和安装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比例见下表:
| 序号 | 项 目 | 制作(%) | 安装(%) | ||||
|---|---|---|---|---|---|---|---|
| 号 | 名 称 | 人工 | 材料 | 机械 | 人工 | 材料 | 机械 |
| 1 | 拱顶油罐预制安装 | 35 | 38.17 | 31.54 | 65 | 61.83 | 68.46 |
| 2 | 浮顶油罐预制安装 | 34.28 | 30.59 | 27.09 | 65.72 | 69.41 | 72.91 |
| 3 | 内拱顶油罐预制安装 | 35 | 26.9 | 19.2 | 65 | 73.1 | 80.8 |
| 4 | 不锈钢油罐预制安装 | 32.66 | 15.2 | 31.44 | 67.34 | 84.8 | 68.56 |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㈠ 金属油罐预制安装根据油罐种类、形式、容量,按经过批准的实际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人孔、手孔、接管孔所占面积的重量。
㈡ 金属油罐本体的金属重量包括底板、壁板、顶板、角钢圈、支持圈以及本体上的垫板、加强板的金属重量。
㈢ 低温双层拱顶罐预制安装,按实际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人孔、手孔、接管孔所占面积的重量。
㈣ 金属贮罐的水压试验和浮船升降试验,按不同规格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
㈤ 胎具的制作、安装及拆除按油罐的不同构造、施工方法和规格,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二章 球形罐组对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储存液体(气体)介质的碳钢、普通低合金钢、高强度合金钢、低温钢制球形罐组对安装。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㈠ 支柱的制作。
㈡ 球壳板预组装。
㈢ 平台、梯子、栏杆制作、安装。
㈣ 喷淋、消防装置制作、安装。
㈤ 柱子防火设施。
㈥ 焊缝的预热、后热及焊后热处理。
㈦ 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㈧ 试压时的基础沉降观测。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㈠ 定额中球形罐焊接是按不对称“X”型坡口取定的,若球罐为“V”型坡口时,焊条用量和焊工工日、电焊机、焊条烘干箱、焊条恒温箱分别乘以系数1.65(焊工工日数等于电焊机台班数)。
㈡ 定额含量是按碳钢和普通低合金钢制球形罐取定的,高强度合金钢和低温钢制球形罐在定额含量的基础上按下表规定系数调整:
| 项目名称 | 焊工工日 | 电焊条 | 尼龙砂轮片 | 电焊机、焊条烘干箱、焊条恒温箱、空气压缩机6m3/min |
|---|---|---|---|---|
| 高强度合金钢 | 1.15 | 1 | 1.7 | 1.15 |
| 低 温 钢 | 1.34 | 1 | 2 | 1.34 |
⒈焊工工日数等于电焊机台班数;⒉高强度合金钢和低温钢电焊条牌号和单价按实换算。
㈢ 球形罐整体热处理采用超细玻璃棉保温,保温厚度为100毫米,如采用其它保温材料或保温厚度不同时,可按实调整保温材料用量,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不变。四、工程量计算规则㈠ 球形罐组对安装,根据球形罐施焊方式、球形罐容积、球壳板厚度,按设计图纸所列重量,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其总重量包括球壳板、支柱、人孔、接管、法兰、加强板(包括凸缘)等的重量;不扣除人孔、接管孔所占面积的重量。罐体上螺旋盘梯、平台、栏杆的制作安装按本册定额第六章相应项目另行计算。㈡ 球形罐的水压试验,按球形罐的不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㈢ 球形罐的气密性试验,按球形罐的不同容积和设计压力,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㈣ 球形罐的组装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按球形罐的不同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㈤ 球形罐焊接防护棚制作、安装与拆除,按防护棚的构造形式和球形罐的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㈥ 球形罐整体热处理,按热处理方式、球形罐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三章 气柜制作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低压湿式直升式、螺旋式气柜及干式气柜制作安装。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㈠ 导轮、法兰及特种螺栓、配重块的制作与加工。
㈡ 卷材钢板的开卷与平直。
㈢ 钢板超声波复验和焊缝的无损检测。
㈣ 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㈤ 气柜的刷油、防腐蚀、防雷接地。
㈥ 基础荷重预压试验。
㈦ 平台、梯子、栏杆制作安装。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定额中配重块是按砼预制块和铸铁块列项编制的,如实际采用的配重块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计算主材费用。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㈠ 气柜制作安装根据气柜结构形式、容积,按经过批准的实际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人孔、接管孔所占面积的重量。
气柜的重量包括气柜本体结构(底板、水槽壁、中节、钟罩、导轨、导轮、法兰)、放散装置、人孔、接管、加强板等全部金属重量,不包括配重块、平台、梯子、栏杆的重量。
㈡ 气柜组装胎具的制作、安装与拆除,按气柜的结构形式和容积,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
㈢ 螺旋式气柜的轨道煨弯胎具制作按施工图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一套以外每增加一套时,按定额基价的0.80增加费用。
定额是按单套胎具取定的,如实际工程中需制作多套胎具时,其工程量按公式1+0.6(N-1)计算(公式中N为胎具的套数)。
㈣ 气柜型钢煨弯胎具制作按施工图以“套” 为计量单位计算,第一套以外每增加一套时,按定额基价的0.80增加费用。
定额是按单套胎具考虑的,如实际工程中需制作多套胎具时,其工程量按公式1+0.4(N-1)计算(公式中N为胎具的套数)。
㈤ 配重块安装中的混凝土预制块按实有体积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计算,铸铁块按实有重量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
㈥ 气柜的充水、气密、快速升降试验,按气柜结构形式、容积,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四章 火炬及排气筒组对吊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直径φ400~1200毫米、高120米以内风缆绳锚定和塔架固定的火炬、排气筒制作安装。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㈠ 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㈡ 除引火管外的其它工艺管道安装。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㈠ 火炬筒、排气筒的筒体制作组对是按钢板卷管计算的,如采用无缝钢管时,按相应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55。
㈡ 火炬筒、排气筒吊装是按整体吊装就位取定的,如实际工程中采用其它方法施工时另行计算。
㈢ 定额中火炬头安装是按火炬整体吊装前在地面安装考虑的,若采用高空安装时按实另行计算。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㈠ 火炬、排气筒筒体现场制作组对,根据不同筒体直径,按施工图纸所示几何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其重量包括火炬或排气筒筒体、引火管等的重量(不扣除孔眼所占面积的重量)。
㈡ 火炬、排气筒型钢或钢管式塔架现场制作组装,根据塔架形式、重量,按施工图纸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其重量包括塔架本体(主肢、腹杆、松紧节、筋板)、底部铰腕、管架等金属件的重量。
塔架上的平台、梯子、栏杆的制作安装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㈢ 火炬、排气筒整体吊装,根据结构形式、高度,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
火炬、排气筒吊装重量包括∶火炬或排气筒筒体、引火管、塔架(塔架式火炬、排气筒)、风缆绳(拉绳式火炬、排气筒)、平台、梯子、栏杆、火炬头、分子密封器、工艺配管、电气、仪表、点火装置、避雷装置、临时加固支撑等构件的重量。
㈣ 火炬头安装按火炬头直径,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包括火炬头、分子密封器。
第五章 料斗、料仓预制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材质为碳钢、铝镁合金及不锈钢的料斗、料仓预制安装。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㈠ 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㈡ 铝镁合金料斗料仓和不锈钢料斗料仓的酸洗、钝化、脱脂、气密性试验及内壁抛光。
㈢ 附属的平台、梯子、栏杆制作安装。
㈣ 焊接防风、防雨棚的搭设与拆除。
㈤ 预制、运输用胎具。
㈥ 吊装加固和支撑件的制作、安装与拆除。
㈦ 焊缝的无损检测。
㈧ 角钢圈的煨制和擗八字。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㈠ 铝镁合金料斗、料仓上的人孔预制安装执行相应规格的接管预制安装项目,定额中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1.10。
㈡ 实际采用的焊接材料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按实换算焊接材料单价。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㈠ 料斗、料仓预制安装,按经过批准的实际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人孔、检查孔、清扫孔等所占面积的重量。
㈡ 铝镁合金料斗、料仓接管预制安装,按不同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㈢ 铝镁合金料仓掺混管及部件安装,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孔眼和切角面积所占的重量。
第六章 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工艺金属结构、烟囱、烟道的制作安装及钢板组合工字钢、型钢圈的制作。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㈠ 烟囱的风揽绳用地锚的埋设。
㈡ 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㈢ 锻件、机加工件的制作与加工。
㈣ 焊缝的无损检测。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㈠ 角钢擗八字执行角钢圈煨制项目,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10。
㈡ 一个单位工程相同材料品种、规格、直径的型钢圈,不论煨制批量的多少,只计算一次型钢圈煨制胎具制作费用。
㈢ 炉窑金具中衬里挡圈制作的主材按实计算。
㈣ 高强螺栓连接管廊钢结构制作安装中已包括连接螺栓安装,但不包括连接螺栓的用量,螺栓按主材另计(螺栓损耗率按3%计算)。
㈤ 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中制作和安装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比例见下表:
| 序 | 项 目 | 制 | 作 | (%) | 安 | 装 | (%) |
|---|---|---|---|---|---|---|---|
| 号 | 名 称 | 人工 | 材料 | 机械 | 人工 | 材料 | 机械 |
| 1 | 设备框架制作安装 | 72 | 70.64 | 46.7 | 28 | 29.36 | 53.3 |
| 2 | 管廊架制作安装 | 72 | 55.39 | 66.5 | 28 | 44.61 | 33.5 |
| 3 | 桁架制作安装 | 72 | 75.38 | 64 | 28 | 24.62 | 36 |
| 4 | 单梁结构制作安装 | 40 | 75.34 | 51.5 | 60 | 24.66 | 48.5 |
| 5 | 设备支架制作安装 | 72 | 76.65 | 68.7 | 28 | 23.35 | 31.3 |
| 6 | 平台制作安装 | 66.5 | 62.52 | 71.2 | 33.5 | 37.48 | 28.8 |
| 7 | 梯子、栏杆、扶手制作安装 | 71.32 | 74 | 71.2 | 28.68 | 26 | 28.8 |
| 8 | 联合平台制作安装 | 72.3 | 69.5 | 36.63 | 27.7 | 30.5 | 73.37 |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㈠ 金属结构制作安装,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孔眼和切角面积所占的重量。
㈡ 格栅板平台安装,按安装形式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平台按成品到货考虑,螺栓紧固安装项目中的螺栓按随平台供货考虑。
㈢ 烟囱、烟道制作安装,按经过批准的实际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人孔、检查孔、清扫孔等所占面积的重量。
其重量包括筒体、弯头、异径过渡段、加强圈、人孔、检查孔、清扫孔等全部金属重量。
㈣ 型钢圈煨制按型钢规格和型钢圈直径,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
㈤ 钢板组合工字钢制作,按施工图纸所示几何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孔眼和切角所占面积的重量。
㈥ 多边形节点板,以图示两条最长边为长和宽,按矩形面积计算。
㈦ 炉窑金具制作安装,区分不同材质,以“10千克”为计量单位计算。
㈧ 环形喷淋管预制安装,根据喷淋方式、喷淋管连接形式及规格,按图示延长米以“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七章 综合辅助项目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各种设备、工艺金属结构施工中的无损检测,焊前预热、后热及焊后热处理,板材的开卷与平直,现场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焊缝的酸洗、钝化等。
二、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容积大于300立方米的容器、塔器类设备的液化气预热、后热器具制作,执行相应球形罐液化气预热、后热器具制作定额项目。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㈠ X射线、γ射线检测按不同板厚,以“10张”为计量单位计算;拍片数量按设计规定的射线检测焊缝总长度,除以定额取定的胶片有效长度计算,定额中胶片有效长度为250毫米。
㈡ 焊缝的超声波、磁粉、渗透检测,按焊缝长度以“米”为计量单位计算;金属板材板面检测,按被检测面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㈢ 超声波测厚和硬度测定,以“10个点”为计量单位计算。
㈣ 产品试板按设备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不分设备容积和重量,每台设备计算一次。
㈤ 焊缝预热和后热处理根据板厚不同,按实际热处理的焊缝长度,以“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㈥ 焊缝的焊后热处理根据设备板厚不同,按实际热处理的焊缝长度,以“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㈦ 液化气预热、后热器具制作,根据设备类型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㈧ 现场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区分钢管式或钢轨式平台,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
㈨ 设备基础二次灌浆,区分地脚螺栓孔灌浆和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灌浆,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一、本章适用于
二、本章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无损检测
1.X、γ射线探伤:射线机的搬运及固定,焊缝清刷,透照位置标记编号,底片号码编排,底片固定,开机拍片,暗室处理,底片鉴定,技术报告。
2.超声波测厚:调试仪器,工件表面处理,测厚,数据记录,技术报告。
(二)焊前预热、后热及焊后局部热处理
1.焊前预热及后热:热电偶固定,包扎,连线,通电,升温,恒温,脱氢,拆除,回收材料,清理现场。
2.焊后局部热处理:热电偶固定,包扎,连线,通电、升温,恒温,拆除,回收材料,清理现场,硬度测定。
(三)现场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道木摆放、找平,排放钢轨(管),铺钢板,组对点焊,拆除,材料集中堆放。
(四)设备基础二次灌浆:清理地脚螺栓孔及设备底座基础,制作并安装拆除模板,筛选砂石,人工搅拌,捣固,抹平,养护。
** **
一、第十册《电信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中通信系统、扩音对讲系统、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工厂信息网络系统、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线路安装和调试。
二、本册定额编制依据
㈠ 定额依据
1.《石油化工行业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9年版)第四册《电气安装工程》;
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GYD-207-2000);
㈡ 标准、规范依据
国家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及其他行业发布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标准。
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96);
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3.《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5.《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6.《城市住宅和办公楼通信设施验收规范》(YD5048-97);
7.《会议电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T5033-2005);
8.《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5079-2005);
9.《SDH长途光缆传输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T5044-2005);
10.《固定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5077-2005);
11.《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T5138-2005);
12.《智能网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5087-2005);
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㈢ 其它资料
1.调研收集的基础资料;
2.相关的标准图集和技术手册;
3.设备、材料的产品说明书。
三、本册定额不包括除锈、刷油、防腐蚀、土建工程。
四、使用说明
㈠ 应执行相关册定额的项目
电源装置、电缆桥架(槽盒)、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保护管敷设,电缆头、铁构件制作安装,电线杆组立等执行第四册《电气安装工程》中相应项目。
㈡ 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
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的计取,以设计标高正负零为准,安装高度超过20米时,超高部分按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分别乘以表中规定系数。
| 安装高度 | 20~40m | 40~60m | 60~80m | 80m以上 |
|---|---|---|---|---|
| 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系数 | 0.2 | 0.3 | 0.5 | 0.60 |
㈢ 下列费用按表中规定系数计取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算基数 | 系数(%) | 其中人工费(%) |
|---|---|---|---|---|
| 1 | 脚手架搭拆费 | 人工费 | 6 | 25 |
| 2 |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施工降效增加费 | 人工费 | 6 | 100 |
| 3 | 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 | 人工费 | 6 | 100 |
第一章 通信系统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铁塔、天线、天馈系统,数字的微波通信,卫星通信,移动通信,光纤通信,程控交换机,会议电话、电视等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二、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一)铁塔的安装不包括铁塔基础、预埋件的埋设及防雷接地。
(二)楼顶铁塔架设按相应项目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25。
(三)通信天线安装
1.楼顶增高架上安装天线执行楼顶铁塔上天线安装项目;
2.天线的安装高度按天线底部距塔(杆)座的高度计算。
(四)光纤传输设备安装与调试定额中10Gb/s、2.5Gb/s、622Mb/s系统按1+0状态编制:当系统为1+1状态时,TM终端复用器每端增加2个工日,ADM分插复用器每端增加4个工日。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铁塔架设按不同高度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天线安装、天线和馈线调试以“副”为计量单位计算;馈线安装以“条”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微波无线接入通信系统基站及用户站设备安装和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接口单元话路、数据安装和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系统联调以“站”为计量单位计算;系统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卫星通信甚小口径地面站(vSAT)中心站设备安装和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端站设备安装和调试、中心站站内环测及全网系统对测以“站”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光纤数字传输设备安装和调试分别以“端”、“系统”、“站”、“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程控交换电话设备安装分别以“台”、“架”、“个”、“部”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程控车载集装箱安装以“200门/箱”为计量单位计算;用户集线器(SLC)设备安装以"480线/架”为计量单位计算;程控用户交换机安装和调试按不同门数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通信系统硬件、软件调试用户线和中继线PCM分别以"1000线”和“系统”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会议电话、电视系统设备安装和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会议电话、电视系统联网测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二章 扩音对讲系统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扩音对讲话站、话机、扬声器、自动指令呼叫系统、载波电话系统及其它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扩音对讲话站、话机、扬声器、自动指令呼叫系统设备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扩音转换器、阻抗均衡器、防爆增音器、载波电话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对讲电话、载波电话系统调试以“套(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三章 工业电视监控系统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摄像机、镜头、摄像机附属设备、监视器、机柜及系统的安装和调试。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摄像机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镜头、监视器、设备机柜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摄像机附属设备、辅助设备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系统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四章 工厂信息网络系统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工厂信息化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中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机网络终端和附属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网络系统设备和服务器软件安装及调试、路由器系统功能调试以“台(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局域网交换机系统功能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网管系统软件安装和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网络调试、系统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五章 有线电视系统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有线广播电视、卫星电视、闭路电视系统设备安装和调试。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电视共用天线安装和调试以“副”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射频传输电缆敷设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射频电缆接头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卫星天线安装和调试以“副”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电视墙安装、前端射频设备安装和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卫星地面站接收设备、光端设备、有线电视系统管理设备、播控设备安装和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前端机柜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干线设备安装和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分配网络设备安装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楼板、墙壁穿洞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分配网络终端调试以“个(户)”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六章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系统的安装和调试。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显示装置及打印机安装。
(二)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安装。
(三)气体灭火系统调试。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系统调试是指消防报警和灭火系统安装完毕且联通,并达到国家有关消防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所进行的全系统检测、调整和试验。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点型探测器、防爆探测器、模块(接口)安装调试按型号名称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线型探测器安装调试按检测缆长度以“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制器按线制、安装形式及装配点数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报警联动一体机安装调试控制器按安装形式及装配点数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消防通讯电话交换机按可分配的电话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联动控制系统调试按现场的联动装置数量以“10处”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自动报警系统及水灭火系统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七章 电信线路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双绞线、光缆、漏泄同轴电缆、电话线及广播线的敷设、布放和测试。
二、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一)双绞线布放定额按六类以下系统编制,六类以上的布线系统执行双绞线布放定额项目时,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二)在已建天棚内敷设线缆时,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80。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双绞线缆、光缆、漏泄同轴电缆、屏蔽线、电话线和广播线敷设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电缆进入建筑物预留长度2米;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上引上(下)预留1.5米;电缆中间接头盒预留长度两端各留2米。
(二)跳线制作和跳线架、配线架安装以“条”为计量单位计算;跳线卡接以“对”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模块式信息插座、跳块打接、过线(路)盒、信息插座底盒(接线盒)安装、光纤信息插座、光缆终端盒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双绞线缆、光纤测试以“链路”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光纤连接以“芯”为计量单位计算;布放尾纤以“根”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光缆成端接头制作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光缆接续和成套电话组线箱、话机插座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安装漏泄同轴电缆接头以“处”为计量单位计算;电话中途箱、电话线缆架空引入装置以“台”、“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机柜、机架、抗震底座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电缆槽架安装以“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