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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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第十册《电信安装工程》册说明
一、第十册《电信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中通信系统、扩音对讲系统、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工厂信息网络系统、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线路安装和调试。
二、本册定额编制依据
㈠ 定额依据
1.《石油化工行业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9年版)第四册《电气安装工程》;
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GYD-207-2000);
㈡ 标准、规范依据
国家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及其他行业发布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标准。
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96);
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3.《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5.《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6.《城市住宅和办公楼通信设施验收规范》(YD5048-97);
7.《会议电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T5033-2005);
8.《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5079-2005);
9.《SDH长途光缆传输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T5044-2005);
10.《固定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5077-2005);
11.《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T5138-2005);
12.《智能网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5087-2005);
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㈢ 其它资料
1.调研收集的基础资料;
2.相关的标准图集和技术手册;
3.设备、材料的产品说明书。
三、本册定额不包括除锈、刷油、防腐蚀、土建工程。
四、使用说明
㈠ 应执行相关册定额的项目
电源装置、电缆桥架(槽盒)、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保护管敷设,电缆头、铁构件制作安装,电线杆组立等执行第四册《电气安装工程》中相应项目。
㈡ 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
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的计取,以设计标高正负零为准,安装高度超过20米时,超高部分按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分别乘以表中规定系数。
| 安装高度 | 20~40m | 40~60m | 60~80m | 80m以上 |
|---|---|---|---|---|
| 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系数 | 0.2 | 0.3 | 0.5 | 0.60 |
㈢ 下列费用按表中规定系数计取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算基数 | 系数(%) | 其中人工费(%) |
|---|---|---|---|---|
| 1 | 脚手架搭拆费 | 人工费 | 6 | 25 |
| 2 |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施工降效增加费 | 人工费 | 6 | 100 |
| 3 | 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 | 人工费 | 6 | 100 |
第一章 通信系统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铁塔、天线、天馈系统,数字的微波通信,卫星通信,移动通信,光纤通信,程控交换机,会议电话、电视等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二、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一)铁塔的安装不包括铁塔基础、预埋件的埋设及防雷接地。
(二)楼顶铁塔架设按相应项目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25。
(三)通信天线安装
1.楼顶增高架上安装天线执行楼顶铁塔上天线安装项目;
2.天线的安装高度按天线底部距塔(杆)座的高度计算。
(四)光纤传输设备安装与调试定额中10Gb/s、2.5Gb/s、622Mb/s系统按1+0状态编制:当系统为1+1状态时,TM终端复用器每端增加2个工日,ADM分插复用器每端增加4个工日。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铁塔架设按不同高度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天线安装、天线和馈线调试以“副”为计量单位计算;馈线安装以“条”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微波无线接入通信系统基站及用户站设备安装和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接口单元话路、数据安装和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系统联调以“站”为计量单位计算;系统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卫星通信甚小口径地面站(vSAT)中心站设备安装和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端站设备安装和调试、中心站站内环测及全网系统对测以“站”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光纤数字传输设备安装和调试分别以“端”、“系统”、“站”、“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程控交换电话设备安装分别以“台”、“架”、“个”、“部”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程控车载集装箱安装以“200门/箱”为计量单位计算;用户集线器(SLC)设备安装以"480线/架”为计量单位计算;程控用户交换机安装和调试按不同门数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通信系统硬件、软件调试用户线和中继线PCM分别以"1000线”和“系统”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会议电话、电视系统设备安装和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会议电话、电视系统联网测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二章 扩音对讲系统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扩音对讲话站、话机、扬声器、自动指令呼叫系统、载波电话系统及其它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扩音对讲话站、话机、扬声器、自动指令呼叫系统设备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扩音转换器、阻抗均衡器、防爆增音器、载波电话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对讲电话、载波电话系统调试以“套(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三章 工业电视监控系统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摄像机、镜头、摄像机附属设备、监视器、机柜及系统的安装和调试。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摄像机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镜头、监视器、设备机柜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摄像机附属设备、辅助设备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系统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四章 工厂信息网络系统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工厂信息化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中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机网络终端和附属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网络系统设备和服务器软件安装及调试、路由器系统功能调试以“台(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局域网交换机系统功能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网管系统软件安装和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网络调试、系统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五章 有线电视系统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有线广播电视、卫星电视、闭路电视系统设备安装和调试。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电视共用天线安装和调试以“副”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射频传输电缆敷设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射频电缆接头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卫星天线安装和调试以“副”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电视墙安装、前端射频设备安装和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卫星地面站接收设备、光端设备、有线电视系统管理设备、播控设备安装和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前端机柜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干线设备安装和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分配网络设备安装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楼板、墙壁穿洞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分配网络终端调试以“个(户)”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六章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系统的安装和调试。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显示装置及打印机安装。
(二)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安装。
(三)气体灭火系统调试。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系统调试是指消防报警和灭火系统安装完毕且联通,并达到国家有关消防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所进行的全系统检测、调整和试验。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点型探测器、防爆探测器、模块(接口)安装调试按型号名称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线型探测器安装调试按检测缆长度以“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制器按线制、安装形式及装配点数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报警联动一体机安装调试控制器按安装形式及装配点数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消防通讯电话交换机按可分配的电话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联动控制系统调试按现场的联动装置数量以“10处”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自动报警系统及水灭火系统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七章 电信线路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双绞线、光缆、漏泄同轴电缆、电话线及广播线的敷设、布放和测试。
二、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一)双绞线布放定额按六类以下系统编制,六类以上的布线系统执行双绞线布放定额项目时,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二)在已建天棚内敷设线缆时,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80。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双绞线缆、光缆、漏泄同轴电缆、屏蔽线、电话线和广播线敷设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电缆进入建筑物预留长度2米;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上引上(下)预留1.5米;电缆中间接头盒预留长度两端各留2米。
(二)跳线制作和跳线架、配线架安装以“条”为计量单位计算;跳线卡接以“对”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模块式信息插座、跳块打接、过线(路)盒、信息插座底盒(接线盒)安装、光纤信息插座、光缆终端盒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双绞线缆、光纤测试以“链路”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光纤连接以“芯”为计量单位计算;布放尾纤以“根”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光缆成端接头制作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光缆接续和成套电话组线箱、话机插座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安装漏泄同轴电缆接头以“处”为计量单位计算;电话中途箱、电话线缆架空引入装置以“台”、“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机柜、机架、抗震底座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电缆槽架安装以“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