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给排水、采暖及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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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第七册《给排水、采暖及消防安装工程》册说明
一、第七册《给排水、采暖及消防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新建、改扩建安装工程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采暖热源管道和附件、配件、小型容器制作安装及消防系统安装。
二、本册定额编制依据
㈠ 定额依据
1.《石油化工行业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9年版)第七册《给排水及采暖安装工程》;
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GYD-207-2000);
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GYD-208-2000);
-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第一册 《焊接》(GJD 201-2006);
第二册 《切割、坡口加工》(GJD 202-2006);
第四册 《检验、试验、吹扫与清洗》(GJD 204-2006);
第五册 《吊装与水平运输》(GJD 205-2006);
第六册 《管道组对、安装》(GJD 206-2006)。
㈡ 标准、规范依据
国家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标准。
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2—2002);
2.《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33-2003);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1);
4.《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
5.《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
㈢ 其它资料
1.调研收集的基础资料;
2.相关的标准图集和技术手册。
三、本册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㈠ 除锈、绝热和防腐蚀。
㈡ 埋地管道的土石方开挖、回填及砌筑。
四、使用说明
㈠ 应执行相关册定额的项目
1.消防泵、稳压泵等安装,执行第一册《设备安装工程》中相应项目;
2.给排水采暖工程中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燃气管道和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第二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中相应项目;
⒊泡沫液储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执行第三册《金属贮罐、球形罐、气柜及其它金属结构工程》中相应项目;
⒋消防系统安装中各种仪表及带电讯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驱动装置及泄漏报警开关的接线、校线、调试,执行第五册《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工程》中相应项目。
㈡ 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30。
㈢ 主体结构为现场浇注采用钢模施工的工程,内外浇注的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05,内浇外砌的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03。
㈣ 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
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的计取,以设计标高正负零为准,安装高度超过3.6米时,超过部分人工费乘以下表规定系数:
| 施工高度(m) | 3.6—8 | 3.6—12 | 3.6—16 | 3.6—20 |
|---|---|---|---|---|
| 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系数 | 0.1 | 0.15 | 0.20 | 0.25 |
㈤ 下列费用按表中规定系数计取
| 序号 | 项 目 | 计算基数 | 系数(%) | 其中人工费(%) |
|---|---|---|---|---|
| 1 | 脚手架搭拆费 | 人工费 | 4 | 25 |
| 2 | 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 | 人工费 | 15 | 20 |
| 3 |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施工降效增加费 | 人工费 | 6 | 100 |
| 4 | 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 | 人工费 | 6 | 100 |
第一章 管道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管道安装。
二、界线划分
㈠ 给水管道
- 室内、室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米为界,入口处设阀门的以阀门为界;
- 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时,以与市政管道连接点为界。
㈡ 排水管道
- 室内、室外管道界线划分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 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线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㈢ 采暖热源管道
- 室内、室外管道界线划分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1.5米为界;
- 与工业管道界限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5米为界;
- 工厂车间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道连接点为界;
-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管道与本章项目的界线,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㈠ 阀门、法兰及伸缩器的制作安装。
㈡ 室内、室外给水、雨水铸铁管包括接头零件安装所需的人工,但接头零件材料费另行计算。
四、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㈠ 管道安装包括弯管制作与安装(伸缩器除外),现场煨制或成品弯管均不得换算。
㈡ 过楼板的钢套管制作安装执行室外钢管(焊接)项目。
㈢ 室内DN32以内的钢管安装包含管卡及托钩制作安装,DN32以上的钢管支架按本章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五、工程量计算规则
㈠ 各种管道按施工图管道中心线长度以“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所占的长度。
㈡ 管道消毒、冲洗、压力试验,按公称直径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所占的长度。
第二章 阀门、法兰、伸缩器及标尺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管道中阀门、法兰、伸缩器及标尺的安装。
二、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法兰阀门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定额中的法兰、带帽螺栓及钢垫圈数量按50%计算。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㈠ 法兰阀门(带短管甲乙)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㈡ 自动排气阀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㈢ 浮球阀包括了联杆及浮球的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三章 低压器具、水表组成与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采暖热源管道中的低压器具、水表组成安装。
二、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㈠ 减压器、疏水器组成与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8)编制,如实际组成不同时,阀门和压力表数量可按实调整。
㈡ 法兰水表安装是按《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45)编制,定额内包括旁通管及止回阀,如实际安装形式不同时,阀门或止回阀可按实际调整。
㈢ 减压器安装按高压侧直径计算。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减压器、疏水器和水表安装按公称直径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四章 卫生器具制作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工程中的卫生器具制作安装。
二、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㈠ 浴盆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的浴盆。
㈡ 化验盆安装中的鹅颈水嘴、化验单嘴、双嘴适用于成品件安装。
㈢ 洗脸盆肘式开关安装不分单、双把执行同一定额项目。
㈣ 脚踏开关安装包括弯管和喷头安装。
㈤ 蒸汽-水加热器安装包括了莲蓬头的安装,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阀门和疏水器安装。
㈥ 冷热水混合器安装项目中包括了温度计安装,不包括支座制作安装。
㈦ 小便槽冲洗管制作与安装不包括阀门安装。
㈧ 电热水器、电开水炉安装不包括连接管、连接件等。
㈨ 饮水器安装不包括阀门和脚踏开关安装。
㈩ 容积式水加热器、开水炉安装不包括安全阀安装。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㈠ 浴盆安装按材质以“10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㈡ 洗脸盆、洗手盆、洗涤盆、化验盆和淋浴器安装按连接形式以“10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㈢ 大便器、小便器安装按安装方式以“10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㈣ 水龙头、地漏和地面清扫口安装按公称直径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㈤ 排水栓安装按公称直径以“10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㈥ 开水炉、电热水器、容积式热交换器、消毒锅、消毒器、饮水器安装按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五章 供暖器具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采暖热源系统中的供热器具安装。
二、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㈠ 柱型散热器为挂装时执行M132型铸铁散热器定额项目。
㈡ 柱型和M132型铸铁散热器安装用拉条另行计算。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㈠ 铸铁散热器组成安装以“10片”为计量单位计算。
㈡ 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项目按光排管长度以“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联管作为材料已列入定额。
㈢ 钢制板式、壁式、柱式散热器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㈣ 钢制闭式散热器安装按型号以“片”为计量单位计算。
㈤ 暖风机安装按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六章 消防系统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消防系统中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安装。
二、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㈠ 水灭火系统
- 界线划分
⑴ 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米为界,入口处设阀门时以阀门为界;
⑵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消防泵间管道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 镀锌钢管法兰连接项目,管件是按成品、弯头两端是按接短管焊法兰考虑的,定额中包括了直管、管件、法兰等全部安装工序内容。管件、法兰及螺栓的主材数量应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规定损耗量计算;
- 其它报警装置适用于雨淋、干湿两用及预作用报警装置;
- 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定额中包括给水三通至喷头、阀门间的管道、管件、阀门、喷头等全部安装内容。管道和喷头的主材数量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规定损耗量计算。
㈡ 气体灭火系统
-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按卤代烷1211和1301灭火系统考虑。包括管道、管件、系统组件等的安装;
- 采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时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0;
- 螺纹连接的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安装时,按无缝钢管和钢制管件安装相应项目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20;
- 无缝钢管螺纹连接项目中不包括钢制管件安装内容,钢制管件另行计算;
5.无缝钢管法兰连接项目,管件是按成品、弯头两端是按接短管焊法兰考虑的,定额中包括了直管、管件、法兰等全部安装工序内容。管件、法兰及螺栓的主材数量应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规定损耗量计算;
- 气动驱动装置管道安装项目中卡套连接件的材料费另行计算;
- 贮存装置安装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驱动气瓶、固定支框架、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气液单向阀、高压软管)、安全阀等贮存装置和阀驱动装置的安装及氮气增压。二氧化碳贮存装置安装时,如不需增压,扣除高纯氮气,其余不变;
- 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及支架。
㈢ 泡沫灭火系统安装
- 泡沫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包括整体安装、焊法兰、单体调试及配合管道试压时隔离本体所消耗的人工和材料,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
- 泡沫灭火系统的管道、管件、法兰、阀门、管道支架安装及管道系统水冲洗、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等执行第二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中相应项目;
- 泡沫喷淋系统管道、组件、气压水罐等安装执行水灭火系统安装相应项目;管道支吊架执行第一章相应项目;
4.泡沫液充装按生产厂在施工现场充装考虑;
5.泡沫灭火系统调试另行计算。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㈠ 各种管道按施工图管道中心线长度以“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所占的长度。
㈡ 消火栓安装按安装形式及压力等级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㈢ 喷头安装按公称直径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七章 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说 明
一、 本章定额适用于生活用给排水、采暖系统中一般低压碳钢容器的制作安装及冷却塔风机、风筒、填料等安装。
二、 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㈠ 水箱连接管执行室内管道安装相应项目。
㈡ 水箱制作安装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
㈢ 水箱中水位计另行计算。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㈠ 水箱制作包括水箱本身及人孔、内外人梯的重量,以“100 公斤 ”为计量单位计算。
㈡ 水箱安装按容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㈢ 玻璃钢冷却塔安装按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㈣ 冷却塔风机安装按直径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一、第十册《电信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中通信系统、扩音对讲系统、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工厂信息网络系统、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线路安装和调试。
二、本册定额编制依据
㈠ 定额依据
1.《石油化工行业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9年版)第四册《电气安装工程》;
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GYD-207-2000);
㈡ 标准、规范依据
国家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及其他行业发布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标准。
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96);
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3.《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5.《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6.《城市住宅和办公楼通信设施验收规范》(YD5048-97);
7.《会议电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T5033-2005);
8.《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5079-2005);
9.《SDH长途光缆传输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T5044-2005);
10.《固定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5077-2005);
11.《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T5138-2005);
12.《智能网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5087-2005);
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㈢ 其它资料
1.调研收集的基础资料;
2.相关的标准图集和技术手册;
3.设备、材料的产品说明书。
三、本册定额不包括除锈、刷油、防腐蚀、土建工程。
四、使用说明
㈠ 应执行相关册定额的项目
电源装置、电缆桥架(槽盒)、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保护管敷设,电缆头、铁构件制作安装,电线杆组立等执行第四册《电气安装工程》中相应项目。
㈡ 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
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的计取,以设计标高正负零为准,安装高度超过20米时,超高部分按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分别乘以表中规定系数。
| 安装高度 | 20~40m | 40~60m | 60~80m | 80m以上 |
|---|---|---|---|---|
| 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系数 | 0.2 | 0.3 | 0.5 | 0.60 |
㈢ 下列费用按表中规定系数计取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算基数 | 系数(%) | 其中人工费(%) |
|---|---|---|---|---|
| 1 | 脚手架搭拆费 | 人工费 | 6 | 25 |
| 2 |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施工降效增加费 | 人工费 | 6 | 100 |
| 3 | 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 | 人工费 | 6 | 100 |
第一章 通信系统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铁塔、天线、天馈系统,数字的微波通信,卫星通信,移动通信,光纤通信,程控交换机,会议电话、电视等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二、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一)铁塔的安装不包括铁塔基础、预埋件的埋设及防雷接地。
(二)楼顶铁塔架设按相应项目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25。
(三)通信天线安装
1.楼顶增高架上安装天线执行楼顶铁塔上天线安装项目;
2.天线的安装高度按天线底部距塔(杆)座的高度计算。
(四)光纤传输设备安装与调试定额中10Gb/s、2.5Gb/s、622Mb/s系统按1+0状态编制:当系统为1+1状态时,TM终端复用器每端增加2个工日,ADM分插复用器每端增加4个工日。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铁塔架设按不同高度以“吨”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天线安装、天线和馈线调试以“副”为计量单位计算;馈线安装以“条”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微波无线接入通信系统基站及用户站设备安装和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接口单元话路、数据安装和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系统联调以“站”为计量单位计算;系统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卫星通信甚小口径地面站(vSAT)中心站设备安装和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端站设备安装和调试、中心站站内环测及全网系统对测以“站”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光纤数字传输设备安装和调试分别以“端”、“系统”、“站”、“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程控交换电话设备安装分别以“台”、“架”、“个”、“部”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程控车载集装箱安装以“200门/箱”为计量单位计算;用户集线器(SLC)设备安装以"480线/架”为计量单位计算;程控用户交换机安装和调试按不同门数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通信系统硬件、软件调试用户线和中继线PCM分别以"1000线”和“系统”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会议电话、电视系统设备安装和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会议电话、电视系统联网测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二章 扩音对讲系统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扩音对讲话站、话机、扬声器、自动指令呼叫系统、载波电话系统及其它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扩音对讲话站、话机、扬声器、自动指令呼叫系统设备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扩音转换器、阻抗均衡器、防爆增音器、载波电话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对讲电话、载波电话系统调试以“套(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三章 工业电视监控系统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摄像机、镜头、摄像机附属设备、监视器、机柜及系统的安装和调试。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摄像机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镜头、监视器、设备机柜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摄像机附属设备、辅助设备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系统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四章 工厂信息网络系统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工厂信息化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中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机网络终端和附属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网络系统设备和服务器软件安装及调试、路由器系统功能调试以“台(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局域网交换机系统功能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网管系统软件安装和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网络调试、系统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五章 有线电视系统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有线广播电视、卫星电视、闭路电视系统设备安装和调试。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电视共用天线安装和调试以“副”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射频传输电缆敷设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射频电缆接头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卫星天线安装和调试以“副”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电视墙安装、前端射频设备安装和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卫星地面站接收设备、光端设备、有线电视系统管理设备、播控设备安装和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前端机柜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干线设备安装和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分配网络设备安装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楼板、墙壁穿洞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分配网络终端调试以“个(户)”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六章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系统的安装和调试。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显示装置及打印机安装。
(二)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安装。
(三)气体灭火系统调试。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系统调试是指消防报警和灭火系统安装完毕且联通,并达到国家有关消防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所进行的全系统检测、调整和试验。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点型探测器、防爆探测器、模块(接口)安装调试按型号名称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线型探测器安装调试按检测缆长度以“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制器按线制、安装形式及装配点数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报警联动一体机安装调试控制器按安装形式及装配点数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消防通讯电话交换机按可分配的电话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联动控制系统调试按现场的联动装置数量以“10处”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自动报警系统及水灭火系统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七章 电信线路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双绞线、光缆、漏泄同轴电缆、电话线及广播线的敷设、布放和测试。
二、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一)双绞线布放定额按六类以下系统编制,六类以上的布线系统执行双绞线布放定额项目时,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二)在已建天棚内敷设线缆时,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80。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双绞线缆、光缆、漏泄同轴电缆、屏蔽线、电话线和广播线敷设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电缆进入建筑物预留长度2米;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上引上(下)预留1.5米;电缆中间接头盒预留长度两端各留2米。
(二)跳线制作和跳线架、配线架安装以“条”为计量单位计算;跳线卡接以“对”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模块式信息插座、跳块打接、过线(路)盒、信息插座底盒(接线盒)安装、光纤信息插座、光缆终端盒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双绞线缆、光纤测试以“链路”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光纤连接以“芯”为计量单位计算;布放尾纤以“根”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光缆成端接头制作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光缆接续和成套电话组线箱、话机插座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安装漏泄同轴电缆接头以“处”为计量单位计算;电话中途箱、电话线缆架空引入装置以“台”、“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机柜、机架、抗震底座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电缆槽架安装以“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